我市是一个干旱灾害频繁的地区,旱情不仅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而且对整个经济和社会以及人民生活都有直接影响。随着经济的发展,这种影响越来越大。为搞好防旱抗旱减灾工作,特制定我市抗旱工作预案。
一、轻旱
连续16-30天未降雨。旱情对作物正常生长开始造成不利影响(干旱标准详见附表)。
(一)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1、根据旱情发展态势,及时召开由市水利、气象、水文、农业等部门参加的抗旱会商会或抗旱会议,分析旱情发展趋势,部署全市抗旱工作。
2、根据旱情发展态势,发出抗旱通知,督促各区各有关部门做好抗旱节水等各项工作。
(二)市水利局
1、部署指导各级水利部门和水管单位做好水库蓄水保水工作。
2、督促各区、镇、各水管单位加强水库、渠道等水利设施的维修加固和清淤,加强抗旱机具和电灌站的维修与配套。
(三)市气象局
1、发布干旱监测、预测等气象信息。
2、向市防汛办提供受旱各区月降雨、蒸发、气温等情况,并分析未来的天气形势。
(四)厦门水文水资源勘测分局
1、向市防汛办报告各站点的降雨和蒸发的情况。
2、分析对抗旱有何不利影响。
(五)市防汛办
1、发布旱情消息,了解、统计受旱各区水情、旱情和灾情。
2、向市委、市政府、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报告水情、旱情和灾情。
3、向省防汛办填报旱情、灾情报表。
二、中旱
连续31-45天未降雨(详见附表)。旱情对作物正常生长造成一定影响,局部已影响产量。水库蓄水或九龙江北溪来水不足,对城镇供水开始造成影响。
(一) 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1、组织召开由市水利、气象、水文、农业、市政园林等部门参加的抗旱会商会或抗旱会议,分析旱情,预测旱情发展态势,部署全市抗旱工作。
2、发出抗旱紧急通知,督促各区各部门落实各项抗旱对策措施。
(二) 市水利局
1、部署指导各级水利部门和水库、灌区等管理单位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先活水、后用水库水”的原则,加强科学调度,分清轻重缓急,科学配置水源。
2、部署加强乡镇供水和农村节水措施,保障农村人畜饮水。
3、部署指导各级抗旱服务组织和旱区各抽水站、机电井投入抽水抗旱。
4、必要时,派出工作组深入旱区指导工作。
(三) 市气象局
1、发布干旱监测、预测等气象信息。
2、逐日向市防汛办提供受旱各区降雨、蒸发、气温等情况,并分析未来的天气形势和发展趋势。
3、必要时,制定人工增雨作业工作方案,并报市政府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四) 厦门水文水资源勘测分局
1、逐日向市防汛办报告各站点的降雨和蒸发情况。
2、提出抗旱措施建议。
(五)市防汛办
1、发布旱情消息,了解、统计受旱各区水情、旱情和灾情,及时掌握各区的旱情发展变化和抗旱动态。
2、向市委、市政府、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和省防汛办报告水情、旱情和灾情。
3、收集、整理各区各部门抗旱情况,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防汛办报告。
(六)市农业局
1、向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受旱时段全市尤其是旱区作物的种植结构、种植面积、生长时期,分析旱情对作物的不利影响。
2、收集、统计作物受旱情况,并向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3、向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提出抗旱的措施建议。
(七)市市政园林局
1、部署指导市水务集团,保障城市用水。
2、制定城市供水保障预案,并向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负责预案实施。
(八)市建设与管理局
部署全市城市节约用水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各项节约用水措施。
(九) 市林业局
1、布置指导全市当年造林地抗旱保苗工作。
2、部署指导全市森林防火工作。
三、大旱、特旱
连续46-60天未降雨为大旱;连续60天以上未降雨为特旱(详见附表)。旱情对作物生长和作物产量造成较大(较严重)影响,水库蓄水量或九龙江北溪来水量下降较快,对全市经济和社会、人民生活造成较大(较严重)影响。
(一) 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1、组织召开全市抗旱工作会议和定期召开抗旱分析会商调度会,协调各级各部门投入抗旱,部署全市抗旱工作。
2、发出抗旱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立即行动起来投入抗旱工作。
3、组织市农业、民政、财政、水利、市政园林等有关部门领导分赴抗灾第一线,指导协调抗旱工作。
4、根据受灾情况,组织各有关部门向财政部、农业部、水利部、国家防总和省政府、省防指、财政厅、农业厅、水利厅等汇报灾情,争取国家、省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
(二)市水利局
1、督促落实各级水利部门和水管单位加强水库、灌区的科学调度,合理调配生活、生产和其它用水,优先保证生活用水。
2、协调落实镇水厂水源保障,督促落实各项农村节水措施。
3、派出工作组深入旱区指导工作。
(三) 市气象局
1、逐日发布干旱监测、预测等气象信息。
2、逐日向市防汛办报告全市各区的增雨、蒸发、气温等情况,分析未来的天气形势。
3、经市政府批准后,负责人工增雨作业的组织实施。
(四)厦门水文水资源勘测分局
1、逐日向市防汛办报告主要河流径流和各站点的降雨和蒸发情况。
2、分析对抗旱有何不利影响,提出抗旱措施建议。
(五)市防汛办
1、同中旱。
2、根据指挥部部署,督促落实各项防旱抗旱措施。
(六)市农业局
1、同中旱。
2、指导各区改种、补种旱作物,帮助调集、调剂旱作物种子、种苗。
(七)市市政园林局
1、同中旱。
2、必要时,采取限制用水措施,并向市委、市政府、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八)市建设与管理局
同中旱。
(九)市林业局
同中旱。
(十)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同中旱,要求全力做好抗旱工作。
四、人工增雨
全市出现中旱以上旱情,必要时可以开展人工增雨作业,按照国务院颁布的《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由市政府成立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气象局设立人工增雨作业指挥中心,负责人工增雨作业的组织实施。在增雨区设立现场作业指挥部,负责人工增雨作业的具体实施。市气象局制定实施人工增雨作业工作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严格执行,确保安全。
附表: 干旱和旱情解除标准
旱级 项目 天数 季节 | 小旱 | 中旱 | 大旱 | 特旱 |
春 | 降雨量小于2mm连续日数 | 16~30 | 31~45 | 46~60 | ≥ 61 |
夏 | 降雨量小于2mm连续日数 | 16~25 | 26~35 | 36~45 | ≥ 46 |
秋、冬 | 降雨量小于2mm连续日数 | 31~50 | 51~70 | 71~90 | ≥ 91 |
2月11日~梅雨起 | 旱情解除 | 插秧前3天总雨量 | ≥ 50mm |
插秧后,6天总雨量 | ≥ 30mm |
梅雨止~10月10日 | 旱情解除,3天总雨量 | ≥ 20mm | ≥ 30mm |
10月11日~2月10日 | 旱情解除,6天总雨量 | ≥ 10mm | ≥ 15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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