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M00119-28-01-2017-015 文号:   厦水利〔2017〕245号
发布机构:   厦门市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17-12-29
名称: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水利安全生产...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区水利(农林水利)局、思明区市政园林局、湖里区市政园林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各相关单位:

  水利部《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水明发〔2017〕40号)和《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厦安办〔2017〕235号)对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要求,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狠抓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结合我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就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增强意识,强化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落实。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张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加强节日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入分析研判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潜在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地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要进一步严格落实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夯实责任,狠抓落实。各级各单位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深入一线开展监督检查。

  二、突出重点,加大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度。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各单位要针对元旦、春节期间水利安全生产特点,切实加强水利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一是在建水利工程建设(代建)单位要在集中开展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电气火灾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逐一复查整改落实情况,对仍未完成整改的要强力督促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措施,严密监控。加大隐患排治理力度,重点加强对基坑开挖、隧洞施工、围堰施工、沉井施工等危险性较大工程落实施工方案情况检查,抓好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加强对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的监督检查,防止发生高处坠落、触电、坍塌倒塌事故。要加强对施工和生产作业场所、临时工地住房、生活燃气的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是各水库大坝、水闸、水利行业水电站管理单位要认真落实巡查制度,利用汛后有利时机,对水库大坝、机械设备、库周边坡进行一次全面的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水库大坝运行安全。

  三是各单位要加强职工食堂、办公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保证消防设备设施完好,严防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要加强车辆管理,尽量减少车辆使用频率和范围,教育驾驶人员严禁超速超载、酒后和疲劳驾驶,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三、督查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在组织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冬春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三阶段工作,认真做好前期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与“回头看”工作,及时化解管控各类安全风险,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办公区域、员工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区域的安全防范措施,继续抓好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和电气火灾的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严防危险化学品丢失、泄漏、污染、爆炸以及电气火灾等各类事故发生。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停产、节后恢复生产的水利企业的安全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停产检修作业和节后恢复生产的安全保障措施。

  四、加强值守,深化应急管理和突发事件处置。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有效处置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要全面加强应急管理,进一步落实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强化应急救援演练。同时,要充分利用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短信微信等各类媒介,广泛进行安全提示,大力宣传各类安全知识和险情应急处置、逃生自救等常识,切实提高水利行业安全防范能力。

厦门市水利局

2017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水利局办公室                   2017年12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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